四川长虹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日前接到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通知称,长虹集团质押给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用于贷款质押担保的四川长虹24000万股股份已于2006年12月19日部分解除质押,此次部分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11000万股(占四川长虹总股本的5.79%,占长虹集团持有四川长虹股份的19.09%),前述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长虹集团质押给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的股份数量为13000万股(占四川长虹总股本的6.85%,占长虹集团持有四川长虹股份的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