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流置业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人民币2900万元,借款期限11个月,自2006年12月21日至2007年11月21日,上述借 款由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国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名流置业26,940, 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4%)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06年12月19日至借款 本息结清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