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程刚 崔丽)今天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对试用期的期限作出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为借口任意压榨劳动者。
草案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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