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亚华日前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函告,称其已于 2006年12月22日与北京东安恒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转让湖南亚 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96万股非流通股股份之协议书》,拟出让其持有的 公司国有法人股68,96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35%。
    农业集团所持有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本次股份转让需得到相关国有资产 管理部门的批准。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尚需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司将根据此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