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丰台区建设委员会(下
称“丰台建委”)的有关《注销房屋他项权证决定书》,鉴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
法院(下称“丰台法院”)判决“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03年6月30日
对中广卫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广卫星”)及公司所作的房地产抵押登
记和基于该登记而颁发的京房丰股他字第058号《房屋他项权证》无效”。 北京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行政判决书对丰台法院的上述判决予以维持。根据上
述法律文书,丰台建委决定注销京房丰股他字第058号《房屋他项权证》。
    公司与中广卫星的“保证合同追偿权纠纷”的民事诉讼在一审二审中均已
胜诉,并对诉讼标的物即北京亚视大厦部分裙楼(建筑面积为4517平方米)于
2006年3月实施了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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