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
发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荆州第一木材总公司(下称“荆州木材”)于2006年
12月14日签署了《抵债协议书》,天发集团以荆州木材持有的位于荆州市沙市区
的134475.45平方米工业用地评估作价2251.12万元作为对公司以资抵债的资产
,并以此解决天发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2251.12万元资金占用。 该宗土地权
属国有划拨土地,土地使用年限为无限年。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目前,公司已聘请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对上述以资抵债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另:天发集团以其持有黄冈天颐油脂有限公司95%股权及其关联方荆州市天
发金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股权评估作价作为抵偿公司债务的资产。
    上述事项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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