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经审计的2006年11月 30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作为对价的支付,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3.27股,转增总额为 1471.5万股。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包括潜在股东均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对价,并根据规定安排实施限售股份的流通。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及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日期,将根据股权分置改革与股权转让有关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