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标评审认证工作即将在全国全面展开
本报讯
记者从2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对企业的达标认证工作将在全国开展。
我国第一部关于商品售后服务好与坏评价的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今年5月12日正式颁布了。这部名为《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的国内贸易行业标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商务部又正式批准了中国商业联合会牵头在全国系统组织开展《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的培训、宣传贯彻及达标认证工作。
在我国全面贯彻实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是进一步推进市场经济法规化、制度化、系统化建设的核心工程;是大幅度提高我国工商企业商品销售服务质量和水平,构建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建设和谐、有序、健康的商业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的根本性商业市场工程。
商务部批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负责系统贯彻实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这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推动国家标准的贯彻落实中的主导功能作用,进一步促进生产、商业及服务型企业由粗放型的商品销售向销售质量型服务型商业社会功能转变,提高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以服务促销售,以销售促生产,以质量求效益,使消费者购物放心,消费安全,从而进一步加强工商诚信联盟体系建设,把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商业市场机制推向新的高度和广度。
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王民和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达标认证办公室主任谭新政介绍,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牵头在贯彻落实商务部颁发的《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国内贸易行业标准,专门成立了“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委员会”,并由商务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专家、学者组织的“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好在全国范围内的宣传贯彻工作和达标认证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是根据国家发改委(2004)1951号通知精神,由商务部与中国商业联合会共同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起草,经过近两年的修改和多项评审,最后由商务部颁发的。整个评价体系全文共分前言、范围、术语和定义、评价方式、评价方法、评价管理、评审员、评审程序七大章,并附生产型企业商品售后服务评价指标和销售服务型企业商品售后服务评价指标两则。
根据这一评价体系标准规定,凡生产各类商品的工业生产企业和各类销售商品的卖场、百货商场、专业商场、超市商场等商品销售场所以及旅游景区、酒店、餐饮、娱乐、旅游企业、物业管理、物流企业等服务型企业均在贯彻实施对象和达标认证评审范围。其评审程序分为达标认证、星级(分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评审认证。基本达标认证由“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和达标认证办公室颁发证书和证牌,达到星级水平的单位颁赠服务质量各类星级金鼎和证书证牌。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