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未封顶楼盘的禁贷范围从商业银行贷款扩大至公积金贷款。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3日下发通知称,自2007年1月1日起,商品住房项目须在主体结构封顶后才能向其发放公积金贷款;对已经受理的贷款,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北京市信一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罗煜介绍,目前所有贷款购房者中,公积金贷款者约占1/4,禁贷后,开发商资金压力加大,那些实力较弱、资金有限的企业将被加速淘汰。而对于购房者而言,楼盘封顶后是作为准现房出售,价格较高,购房成本将增加,这将刺激公积金购房需求向二手房转移。
    一些专家还认为,此政策对北京目前供求关系影响不大,房价不会因此变动,但开发商资金压力增大后,他们会首先关注如何尽快回收资金,而顾不上抬高房价,对抑制房价有一定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去年发布的“房地产金融报告”指出,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中,自筹资金主要由商品房销售收入转变而来,大部分来自购房者的银行按揭贷款,按首付30%计算,企业自筹资金中有大约70%来自银行贷款;“定金和预收款”中也有30%的资金来自银行贷款。
    出于规避资金风险的考虑,北京市银监局在10月末重申了“未封顶楼盘禁贷令”,要求所有商业银行停止为未封顶楼盘发放贷款,规避资金风险。(费杨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