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俞靓 北京报道
    银监会日前鼓励境内外、全社会资本投入农村市场。银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黄毅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旨在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性,通过降低准入门槛等“卖点”,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充分程度,“这个政策远远超出孟加拉小额信贷机制”。
    首引竞争因素 政策着眼长远
    为了防止不喜欢游动的沙丁鱼在长途运输中死亡而失去鲜味,渔夫们在水槽中放入鲶鱼。原本静止不动的沙丁鱼一见“异类”,立即感到生存威胁,使出浑身解数游动,于是,整个水槽的鱼都被激活了,靠岸时鱼的成活率大大提高。
    “农村金融市场也是如此”,黄毅说,“这一政策的发布执行,最显著的影响在于鲶鱼效应,通过鼓励一些企业和个人活跃起来投入市场中参与竞争,起到激活市场的作用。”
    这个指导文件规定,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民间资本都可以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此外,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最多可从原来的5%提高至10%。
    《意见》还大大放宽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最低注册资本金仅为10万元,并准备在农村增设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等三类银行业金融机构。
    “这是监管部门首次在农村金融市场引入竞争因素,我相信其影响将非常重大”,黄毅说。发布这个政策,并不在意短期效果,而是立足于发展长期的农村金融市场,通过政策因素结合农村市场,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充分的问题。
    “这个政策远远超出孟加拉小额信贷机制”
    “这个政策远远超出孟加拉小额信贷机制”,黄毅说。“孟加拉小额信贷机制在最早的发展时期只允许贷款,不允许吸收存款。经过逐步发展,现仅允许吸收贷款人的存款。”而银监会最新发布的《意见》,鼓励在这个政策下建立的金融机构成为功能完整的“主流”金融机构,其政策功能已经超过了小额信贷。
    他透露,今后监管部门还将考虑拓宽这些农村金融机构资金的融资渠道。
    他表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长期缺乏竞争形势已十分严峻。“十一五”规划将新农村建设作为重点解决的问题,由于农业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农民没有足够可供抵押的产权支持贷款,加上违约风险较高,农村金融机构面临较高的行政成本。因此,大型商业银行逐渐从农村金融市场撤出。而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一直扮演着吸引存款的角色,贷款服务严重不足。
    然而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初步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为15万亿元。从目前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程度来看,显然不足以满足这一要求。
    “为了解决这个严重的供给缺口,必须通过一系列降低门槛等‘卖点’,引入竞争,提高农村金融的活力”,黄毅说。
    他认为,政策之所以将各项优惠大大放开,是因为整项政策重点是不发达地区和低收入家庭。新发布的各种鼓励措施如放宽市场准入等,能够激励更多有余力的人和机构,到不发达但潜力巨大的地区,为那些贫困农村人口提供金融服务,使中低收入农户可以有更多的机会获得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