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首次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结束了我国沿用十多年的内外资企业执行不同税率的时代。对于此次税率的整体调低,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表示,这对财政减收的影响不大,国家财政能够接受。
金人庆指出,草案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主要是考虑对内资企业要减轻税负,对外资企业也尽可能少增加税负,同时要将财政减收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我国企业所得税是国家税收来源的“大头儿”,以往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33%,由于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对外资的种种优惠措施,导致外资企业实际缴纳的税率仅为15%,形成内外资税率较大的差异。“从世界范围来说,25%的税率算是比较低的。”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认为,企业所得税的降低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将刺激企业生产,降低企业偷漏税的动机;另外,在企业利润增长的条件下,税率下降,国家税收也不会减少太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FDI研究中心主任卢进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内资企业在税率降低后的受益毋庸置疑,而外企在华直接投资额将会在3年内出现缓增或者滑坡。外资中小企业的投资行为对于税率最敏感,可能会发生FDI(对外直接投资)的减量。出于战略布局的长远考虑,税负增量对于大型跨国企业来说并无障碍。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