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证监局组织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召开年报审计工作座谈会,通报《关于辖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情况的报告》和贯彻《关于做好2006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明确2006年年报审计的重点,并听取各会计师事务所对2006年年报审计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2006年年报审计工作,大连证监局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在组织实施审计工作时,各项目负责人要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经营状况、治理结构、管理层诚信水平进行评价;要加强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审计;要组织得力人员对重点关注事项开展专项审计;要充分关注公司利用隐瞒关联交易、不合理会计估计或者随意变更会计估计、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方式操纵公司利润等突出问题;各项审计程序要执行到位,对存在重大异常的审计事项必须实施补充程序,要能够合理发现和揭示公司舞弊行为;取得审计证据要有充分性和相关性,足以支持审计结果;对利润大或亏损及微亏和微利的上市公司要重点审计;审计底稿要清晰,表达的审计意见要恰当。如在审计业务过程中发现公司舞弊、审计范围受限或其他违法问题,应以“致监管当局函”或其他方式向证监局报告。
    大连证监局副局长于连生表示,注册会计师在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中既担负着外部监督、内部辅导和服务以及为管理层的监管提供技术支持的义务,又承担着执业质量、道德和法律上的责任。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审计工作,当前注册会计师亟须在全员业务素质提高、执业规则的遵循和法律意识的提高等方面进一步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