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2006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提出了今后的工作要求,其中包括强化支农惠农财税政策、加快教育和医疗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这几项与财政支出相关的工作重点,说到底都是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主题,这表明,国家财政将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重要甚至是中心的任务。 并且,这是以适度减少中央财政赤字作为前提。
一直以来,基本建设在财政支出中占有相当高的比重,如果要更加突出促进均等化的目标,那势必会减少用于经济建设的财政比例。因此,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强调,实际上意味着国家财政将转型,其主要目标和支出结构发生改变。但转型总是困难的,这突出地表现在转移支付的结构上。
目前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主要有三种方式:税收返还、专项转移支付和财力性转移支付。税收返还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副产品”,一个地区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收入越高、增长越快,得到的税收返还也就越多,因此东部地区得到了大头。这种转移支付与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紧密相关,显然不具有均衡地区差距的作用。但在2005年,它却占到了转移支付总额的35%左右,是规模最大的一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所占的比例在30%左右,这部分资金用于固定的项目,主要是支持地方基本建设,于是出现了“跑部钱进”。
主要用于均衡地方财力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性转移支付,也只占到30%左右。与经济建设直接相关的税收返还和专项转移支付,挤占了中央财政用于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长的空间,要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更快进展,需要减少税收返还或专项转移支付的比例。很多人建议缩小税收返还规模,并最终将其取消,这是正确的方向,但贸然取消会遭到地方政府反对。眼下可以实行的是,既然东部地区得到了较多税收返还,那就减少对它们的专项转移支付和财力性转移支付,东部地区市县之间的财力平衡,主要由省级财政负责。
调整转移支付结构,现阶段的重点还在于减少用于基本建设的专项转移支付。但欠发达地区的基本建设和经济增长也不能放松。如何能在专项转移支付比例下降的情况下使基本建设得到较快发展呢?这需要国家的另一部分资金——国有资本的参与,各级国资委组建企业参与地区基本建设。基本建设项目的盈利情况往往不够好,财政部门应该为其产品和服务进行补贴,使得国资的投入获得正常回报。如此,财政对基础建设的作用就由一次性直接投入变成分时段补贴,每年只要支出较少的补贴资金,就能使投入较大的基础项目得以建设和运营,而中央财政用于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将会减少。另外,因为国资委担负着国资保值增值的责任,由它组建企业对基础建设项目进行投入,审批立项会更加严格。国资委参与地区基础建设,前提是其拥有国有资本预算收入,这在目前并不可行,不过随着明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国资委将拥有分红以及股权转让收入。
这种思路的重点在于明确财政部门和国资委的职能:财政部门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中心任务,而基础建设的职能则主要由国资委来承担,二者分工合作。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