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精神,公司
于2006年8月25日与西上海(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西上海)签订了互相提供银行
借款担保之合作协议。 公司于2006年12月5日与上海银行嘉定支行(下称:嘉定
支行)签订贷款保证合同,为西上海向嘉定支行贷款4000万元流动资金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该笔借款期限自2006年12月5日至2007年6月5日止。公司于2006年11
月24日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安亭支行(下称:安亭支行)签订贷款保证合同,为西
上海向安亭支行贷款1000万元流动资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借款期限自
2006年11月24日至2007年11月23日止。上述两份保证合同均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保证期间均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西上海以其
持有的上海桑发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上海西上海物流有限公司100%股
权为其5000万元借款提供反担保。
    截止此次公告日,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15525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目前
,西上海为公司担保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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