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为控股子公司江西信达电子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 的34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为控股子公司湖州 信达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湖州市商业银行城西支行申请的700万元人民 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自2007年1月25日至2008年1月24日。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尚未与交通银行景德镇分 行及湖州市商业银行城西支行签订担保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