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柯志雄北京报道
12月22日,深发展(000001.SZ)以13.14元开盘。对这只股票而言,2006年最后一个月是好时候———股价基本上稳定在13元以上,眼前的判决以及所要做的支付80元案件受理费和致歉,更多的是面子问题。
根据日期标识为12月20日的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民事判决书,以北京城建(10.54,-0.17,-1.59%)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城建东华)为原告的名誉权纠纷案于3月22日受理,争议的事实是今年2月26日深发展北京代表处分别向国家开发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交行发出《关于东直门交通枢纽暨东华广场商务区项目土地使用权涉嫌为赃物的函》(本报今年3月曾有报道)。
触怒城建东华及其控股股东北大青鸟集团的是,基坑挖运土方就达120多万立方米的东直门项目,在北大青鸟内部被视为“重中之重”工程。而该函却直指“东直门项目土地使用权涉嫌为赃物”,提示各大银行各函件收受人,慎重考虑抵押物涉嫌为赃物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东城区法院认为,上述函件存在两个侵权事实,即函中的两段文字:“大部分资金流入东直门项目”、“东直门项目土地使用权涉嫌为赃物”。东城区法院判决要求深发展在15日内向上述银行以及央行、银监会发函,就其指称原告名下的东直门项目土地使用权涉嫌为赃物问题向原告赔礼道歉,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上市公司的高管更要有法律意识。”北大青鸟集团总裁许振东说。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深发展如不服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东城区法院递交上诉状。对此,深发展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没有任何信息可以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