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雷敏)商务部26日发布2006年第103号公告,将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反倾销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调查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29日。
公告称,鉴于本案案件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
据了解,壬基酚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原料和中间体,主要用于生产表面活性剂、也用于抗氧剂、纺织印染助剂、润滑油添加剂、农药乳化剂、树脂改性剂、树脂及橡胶稳定剂等领域。
2005年12月29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进行反倾销调查。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税则号为:2907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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