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绍 兴中院”)有关《股权冻结协助执行通知》,因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北生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下称“北生集团”)与绍兴纵横聚酯有限公司债务纠纷一案,绍兴中 院曾将北生集团持有的公司42016800股限售流通股予以冻结,冻结期限至2006年 12月25日,现该部分股权冻结延长至2007年6月20日,本次冻结包括在此期间产生 的红利及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