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2日,国际实业200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 新疆国际实业林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拥有的新疆国际实业 林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99.90%的股权转让给新疆芳香植物科技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
    根据原转让协议,受让方芳香科技应于2006年12月20日之前支付首期转让款 ,由于芳香科技年底资金较为紧张,公司未能如期收到转让款项。经双方协商,公 司同意将首付期限延至2007年2月12日,在公司收到股权转让首付款项后转让合 同正式生效,公司将与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