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周凯报道 商务部昨天宣布,中欧去年达成的纺织品协议,将因为“欧盟扩容”带来的连锁效应而进行修改。
去年,我国与欧盟达成《中欧纺织品谅解备忘录》,我国输欧10类纺织品在3年过渡期内的年增长率,必须限定在8%-12.5%之间。
商务部昨天的公告显示,从明年元旦起,从中国出运到保、罗两国的相关类别纺织品也将被纳入《中欧纺织品谅解备忘录》管理,补偿数量中欧双方将通过谈判达成一致后另行公布。我国出口商需按《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凭许可证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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