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6日召开三届九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以8386万元的价格收购珠海稳健投
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市共创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418万元,下称:珠海共创
)26.537%的股权,增持完成后,公司所占珠海共创的股权比例将由原来的28.945
%上升至55.482%,成为珠海共创的控股股东,珠海共创将于2007年纳入公司的合
并报表。 二、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0408.95万元的价格收购上海维安热电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下称:上海维安)69.393%的股权,收购完成
后,公司将成为上海维安的控股股东,上海维安将于2007年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
。 三、同意公司与东莞市开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东莞高能电气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双方各出资1500万元(分别占5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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