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12月24日电(杨金志、贾远琨)邱兴华、顾雏军、张恩照……2006年,他们迥异的人生有了“交会”──都出现在法庭的被告人席上;宿州眼球事件、齐二药事件、上海社保基金案……不同的案件折射同样的真理──权力和利益需要制度的制约。 中国的法治正在走向成熟健全,2006年的重大案件是对人们的警示。
邱兴华案:社会心理扭曲必须引起重视
7月14日,陕西汉阴县农民邱兴华将汉阴县铁瓦殿内工作人员和香客等十人杀死,并在潜逃途中抢劫湖北省随州市农民魏义凯一家,致其一家三口一人死亡两人重伤。10月19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邱兴华提起上诉。12月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安康市铁路运输法庭二审开庭,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
无独有偶,吉林省通化市一名屠夫石悦军连杀12人、伤5人,在2006年同样显得骇人听闻。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不过,人们还需要深思的是:普通百姓为什么狂杀数人?案犯的心理缘何扭曲?一些社会底层人员的心理健康是否被忽视了?
顾雏军案、张海案:“资本玩家”的好日子到头了
11月7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顾雏军等9名被告人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一案。几乎就在顾雏军受审的同时,原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张海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一案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作为新《证券法》实施以来首次开审的上市公司大案,顾雏军案、张海案预示着“资本玩家”以违规违法手段攫取暴利的日子就此结束,企业并购必须加强监督规范。
张恩照案:行长落马警示国有银行加快改革
11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恩照有期徒刑15年。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4年期间,被告人张恩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款物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
近十年是国有商业银行转型的关键阶段,国家开始赋予各商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的充分权力,而与此相适应的监管体制和银行内部治理机制却未完全到位,这导致金融大案频发,总行行长级的银行高管接连落马。国有商业银行业的改革任重道远。
上海社保基金案:社保“高压线”碰不得
10月20日,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接到有关司法机关的通知,张荣坤董事长已被依法逮捕。”在此期间,已有部分上海社保基金案涉案人员被司法机关逮捕。
近年来,国内一些地方频发社保基金违规使用案件,上海社保基金案尤为典型,这反映出我国社保基金统筹层次较低、社保基金分散、监管难度大的现状。11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社会保险基金必须切实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是“高压线”,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挪用。
宿州“眼球事件”案:非法行医怎会走进正规大医院
11月29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未取得医生资格的眭国荣、眭国良违规与宿州市立医院合作进行手术是非法行医行为,这直接导致了9人眼球被摘除、1人玻璃体被切除。法院判处眭国荣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30万元;眭国良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20万元。
宿州“眼球事件”是一出赤裸裸的金钱交易:医院为牟利向公司提供患者,公司则组织人员进行手术。人们无法想像,在正规医院的手术室内,居然是一家公司在组织手术。虽然卫生部门就此开展专项治理和督查活动,但是患者的痛苦永远无法平复。
孟怀虎敲诈案:记者舆论监督权岂能滥用
11月30日,杭州市上城区法院认定被告人中华工商时报原浙江记者站站长孟怀虎以发表批评报道曝光相要挟,以收取顾问费、广告费或者委托调解费用等形式,敲诈勒索人民币63万元,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孟怀虎有期徒刑7年。
孟怀虎利用记者身份带来的“公信力”和“话语权”栽赃嫁祸、敲诈勒索,使新闻舆论的信誉受到严重打击,这是新闻职业道德的沦丧。孟怀虎案表明,监督者首先必须接受监督。
“齐二药”假药案:值得反思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报注册资本罪,“齐二药”假药案涉案嫌疑人之一王桂平9月6日被江苏省泰兴市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警方查明,2005年1月及9月,王桂平先后两次将一吨二甘醇假冒药用丙二醇销售给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而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导致数人死亡。
假药贩子固然可恨,不过人们还要问一声:层层的政府监管环节为什么就没有管住假药的流通?为什么非要患者“以身试药”付出代价之后才能发现问题?怎样才能实现食品药品的有效监管?(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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