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质监局获悉,《化妆品卫生规范》2006版日前已基本定稿,预计将于2007年初正式公布。同时,《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也将在本月底停止征求意见。
据介绍,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于今年4月21日开始在网上征求意见,目前已基本定稿,将于本年底正式公布,但具体时间则需由卫生部进行发布。
据介绍,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参考了欧盟等的有关规范,结构变化不大,但要求更细更严格。其中最明显的表现是在禁用物质的规定上,2002年版中规定化妆品禁用的化学物质有412种,而2006年版的禁用化学物质就增加至1200多种,包括氯乙醛、氯代甲烷、三氯甲苯等等。另外,新版规范还增加了“防晒品的PFA实验和防水防汗实验”,并且对旧有的实验也做了修改,比如斑贴实验、人体试用实验等。
另一受关注的化妆品新规定就是《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该规范还在征求意见中,但至本月底征求阶段就截止,相信也快出台。有关专家指出,针对目前化妆品夸大宣传的情况,新的化妆品标签增加了许多更细节的内容,这些新规定对于目前市面上的化妆品影响应该是比较大的。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有不少化妆品品牌都会使用“经卫生部门批准”或“卫生部门特批”等名义为产品作宣传,但到《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正式出台后,这样的宣传名义将被禁止。另外,类似“高效”、“全效”、“破坏黑色素细胞”、“消除自由基”、“抑菌”、“改善内分泌”等化妆品常用的宣传字句或词语都被列入了“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的用语”之中。
就此,记者在长沙各大商场的化妆品专柜处巡视一番,发现新规范中的“禁止用语”在所售的化妆品标签上还是比较常见的,当记者问及有关人员是否知道这样的用语将不能使用时,他们均表示“不清楚”。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新规范将要求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的化妆品进行标签更换,这将增加不少成本,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企业一定的缓冲期。他也表示,这些新标准或许会使整个化妆品行业迎来一轮洗牌,尤其是部分添加违禁成分而具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将退出市场,标准也将加速淘汰一批小企业。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