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与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及辽河金马油田股份 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别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经本公司股东中国石油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1日决定,本公司将分别与锦州石化及辽河油 田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合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作为存续公司持续经营,锦 州石化与辽河油田分别注销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