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科龙董事会于2006年12月20日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至2006年12月
28日,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海信空调通过多种形式与A股流通股股东进
行了充分、广泛的沟通。 根据双方沟通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
如下调整:
    1、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
    现调整为:
    “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海信空调同意,在现有A股流通股股份总数的基础上
,向A股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付1.2股的比例执行对价安排,执行对价股
份总数23,340,120股。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
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担。”
    2、关于承诺事项的调整
    在其他承诺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特别承诺事项限售期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海信空调承诺:
    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之内
不上市交易。”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于2006年12月20日公布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其他事
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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