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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发展银行深圳龙华支行诉浙江通普无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太 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邓龙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06)深宝法民二 初字第3869号),因民事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冻结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 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的我公司40,000,000股社会法人股,冻结期限 2006年12月27日至200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