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建军
    日前,S*ST天海收到第一大股东天海集团通知,其于12月27日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框架合作协议》。
    根据《重组框架合作协议》,天海集团将所持S*ST天海37.37%股份转让给海航集团,转让金额初步约定为2亿元。
    天海集团和海航集团约定,在股权转让过渡时期组建工作委员会。海航集团对S*ST天海进行审慎性调查,过渡时期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时间为三个月,双方应在三个月内完成股权转让工作。如逾期仍未能完成股权的转让工作,除非另外达成书面协议,则《重组框架合作协议》自动失效。
    天海集团和海航集团约定,天海集团将其拥有的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转让并过户至海航集团。同时,在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后,由海航集团承担并解决天海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对S*ST天海的应付账款66203万元。
    天海集团和海航集团约定,如《重组框架合作协议》未能履行,则天海集团可以自行启动S*ST天海的股改程序。
    S*ST天海今天另外刊登公告表示,鉴于相关重组工作可能引起的股权变更对公司的重大影响,相关各方决定取消本次股改动议。同时,天海集团将与海航集团协商选择适当时机尽快启动股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