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现在似乎成了一个敏感词汇。 近期的热点新闻,有两条都是有关“高收入”的,一是税务总局近期出台了高收入者个税自行申报操作办法,对于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富人”们施行“空前严格的个税监控”。二是曝光了2005年度中央企业财务统计年报,其所谓央企十二豪门收入调查,人工成本最高达每人12万元。 在一个人均GDP只有1000美元的国度,“人均年收入12万以上”确实是个夺人眼球的字眼,而近年来,有关个税“杀贫济富”的讨论、垄断行业享有“全民贡献”福利的事实,又令人难以释怀,确实到了直面问题并加以解决的时候了。 有关高收入者个税自行申报操作办法究竟如何操作,才能保证高收入者乖乖地自行申报真实收入,并一分不落地交纳应付个税,我们目前还不得而知。但垄断行业收入之高,则早已不是新闻,只不过此次以确凿的调查数据,再次证明了垄断收入高到何种程度。 看到上述两则新闻,我突然联想到:能否以高收入者个税自行申报操作这支“矛”,去攻“央企十二豪门收入人工成本最高达每人12万”这面盾? 国务院国资委对2005年度中央企业财务统计年报分析道,“部分企业人工成本增长过快,在工资、福利及保险费用之外的其他人工成本有待于进一步控制。”显然,垄断企业人工成本最高达每人12万,不仅体现于账面工资的高人一等,更巧妙地转化为幕后福利的隐性化。 比如,我们听说过电力企业员工用电不花钱,地铁公司员工免费乘坐地铁,电信企业员工甚至可以在他人电话上搭线聊天。 这林林总总、难以统计的“福利实物化、收入多元化”,让石油石化、冶金、通信、煤炭、交通运输和电力系统等央企十二豪门员工享有了垄断下的一杯羹,更使得其收入含金量隐藏于重重“成本”中。 人均成本不完全等同于人均收入,但我敢断言,在央企十二豪门中,人均成本基本可转化为人均收入。换言之,这些操纵市场供给的能源型巨头们,其人均成本不是主要用于改善企业经营流程、提高产出效率、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服务的支出上,而是被内部分食、流入个人腰包。 由于理论上的成本不等于收入,因此,央企十二豪门的员工完全可理直气壮地避开高收入者个税自行申报操作办法,成为不受税务总局严控的群体。 反垄断,还是反垄断收入,这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目前,有关部门的注意力基本集中在垄断企业高收入层面上,扬言要对其高收入“割肉”,但只见呼声不见行动,也难为了有关部门———垄断行业牢牢把持着该经济领域的入口与出口,以成本转移的方式向下游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嫁祸”,再以所谓“政策性亏损”为由向国家索要巨额补贴,轻松游走于行政保护与市场控制的“两栖化生存”。 垄断企业的不断坐大,连中央都有些无可奈何,反受挟制,有关部门面对垄断企业忽而亏损、忽而赢利的“变色龙”形象,徒生奈何,难以核算其真实成本和收入,就更勿论征收税收了。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