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0日与麦科特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目前公司实际持有其29.9%的股权,为其实际控股股东,下称:光电股
份)签署了《关于深圳青鸟光电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青鸟)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
协议》、《关于广州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商用)股权转
让协议》、《关于惠州明港光机电有限公司(下称:惠州明港)股权及相关债权
债务转让协议》和《关于资产转让之协议》,光电股份将其持有的深圳青鸟
94.84%股权及其全部相关权益(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60896157.14元)和其拥有的
对深圳青鸟债权(共计38382112.31元)转让给公司,合计转让款为99278269.45元
;光电股份将其持有的广州商用90%股权及其全部相关权益转让给公司,股权转
让价款为人民币12154177.76元;光电股份将其持有的惠州明港45%股权及其全
部相关权益(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8924733.82元)和其拥有的对惠州明港的债
权(共计8028500元)以及负有的对惠州明港的债务(共计12793670.78元)转让给
公司,合计转让款为人民币4159563.04元;光电股份将其拥有的与生产、经营光
学产品相关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厂房、存货,还包括相关债权
债务)转让给公司,资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7822689.74元。
    鉴于公司实际持有的光电股份29.9%的股权未完成过户工作,公司于同日与
光电股份的名义股东上海北大青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企发)、宜华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宜华集团)三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上海企发
将其持有的光电股份96885800股股份(占光电股份总股本的29.9%)转让给宜华集
团,此次股份转让以光电股份截至2006年11月30日的《审计报告》所确定的每股
净资产值为定价基础,三方协商同意按每股1.7512元的价格溢价转让,转让价款
总额为169667161.83元。
    公司本次购买光电股份相关资产所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93414699.99元全部
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资产购买、出售构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
次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光电股份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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