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酒店于2006年11月29日接到山东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称公 司第二大股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4020万股已于 2006年9月8日裁定拍卖;受买人分别为:洋浦新宇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美华恒润 科贸有限公司、安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屠北平。
    2006年12月27日,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