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8日,北京旅游收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裁定如下:
    “买受人北京置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五千一百一十五万二千五百元的
成交价,拍卖成交被执行人北京戈德电子移动商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旅游
”限售流通股一千九百七十五万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本次司法裁定后,北京置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1975万股股份,
成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同时北京戈德将减少持有公司股权1975万股,相关股权
过户手续正在办理。
    通过此次股权拍卖,公司收回北京戈德对公司的应付款项,将对公司财务状
况有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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