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秦皇岛市财政局同意,截止2006年12月下旬,市财政局按照有关促进再就 业的政策,向渤海物流控股子公司秦皇岛市金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营业税 915万元。此项返还的税款全部计入2006年当期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