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根据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乐执字第76-2号民事裁定书 的裁定,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7日召开了2006年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司法裁定受让四川省创新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乐山市商业银行1306万股股权的议案》,并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确认书 。
    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清偿工作已全部完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