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12月18日在香港举行第七次会议,通过珠三角火力发电厂排污权交易试验计划。
香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及广东省环保局局长李清主持会议,会上讨论两地今年对《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的执行进度及明年的工作计划。 合作小组同意排污权交易试验计划,将在广东省通过相关程序后公布详情。
廖秀冬指出,排污权交易在发达国家治理环境方面取得显著效率,它的原则就是提供一个有经济效益的平台,企业利用这个平台可以有效减排。两地电厂是自愿性参与,相信这是一个很好的机制,可以有效地减少排污,并有经济效益,相信企业会积极参加。
在被问及对排污权交易显示兴趣的广东火力发电企业的数量时,廖秀冬回答会在文件出台后有确定结果。
香港两大发电企业,香港电灯有限公司和中华电力有限公司还没有承诺将参加排污权交易机制,两家公司均表示将继续与政府保持磋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做参考。
20世纪70年代诞生于美国的“排污权交易”,是一项基于市场手段的环境经济政策,指在满足环境质量要求的条件下,建立排污企业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允许企业对其拥有产权,并允许排污富余指标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买卖。
粤港双方在2002年4月29日发表了一项联合声明,两地将合作在珠三角推行新的防治措施,尽最大努力将珠江三角洲地区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悬浮粒子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总量,以1997年为参照基准,分别削减40%、20%、55%和55%,并尽力争取在2010年达到这个目标。
粤港间排污权交易计划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于今年8月建议提出,旨在帮助广东和香港的火力发电企业2010年之前达到降低排污的目标。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