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袁小可
    沈阳机床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从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通知》现已下发。
    公司表示,根据该政策的有关实施规定,政策对公司2006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2007至2009年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将视公司数控机床类产品实际交纳的增值税额而定,预计每年返还税款金额在4000万元左右。
    此外,沈阳机床今日表示,目前沈阳市国资委、沈阳机床集团没有与任何投资人签订或达成任何有约束力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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