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周温州"谢绝自带酒水"同盟悄然瓦解后,"开瓶费"问题在北京再度升级。日前,中国烹饪协会在官方网站上发表了"关于'自带酒水'问题的情况通报",再次表态:"开瓶费"应称为"服务费",消费者可自愿接受或选择性消费。
中国烹饪协会在其官网上发表了"关于'自带酒水'问题的情况通报"一文,明确表示"自带酒水收取的是服务费,而不是'开瓶费',希望业内和媒体不再使用此词句。消费者能否自带酒水和企业对自带酒水是否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属于市场和企业行为,由双方协商解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应同时包括餐饮企业对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的选择,而自愿接受或选择性消费。"
去年年底,中国烹饪协会、北京市烹饪协会、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北京西餐业协会等四大饮食协会曾公开力挺"开瓶费",一致认为消费者自带酒水进入餐厅,占用了餐厅的经营场所,理应支付服务费。(记者 张娟娟)
(责任编辑: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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