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11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公司股东青岛红星 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星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李沧区第二支 行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司法续冻的红星集团所持公司限售期流通股4000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其中2000万股自2007年1月11日解除冻结;继续冻 结红星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期流通股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冻结期 限为2007年1月11日至200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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