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12月25日,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400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33%,该公司共持有本公司23.29%的股权)、深圳市富鼎担保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4500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4.98%,该公司共持有本公司21.80%的股权)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为本公司向该行贷款共计5956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截至目前,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共质押本公司股份69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7%;深圳市富鼎担保有限公司共质押本公司股份6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公司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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