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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 月25 日上午9 时在天伦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
    1、关于与金融债权机构进行债务和解的议案
    关联股东龙涤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未计入表决权总数。同意票2741.2781 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关于龙涤集团以资抵债的议案
    关联股东龙涤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未计入表决权总数。同意票2741.2781 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关于选举乔洪涛、高旭光、赵杰、苏勋智、周捷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乔洪涛先生获同意票8664.097 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高旭光先生获同意票8664.097 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赵杰先生获同意票8664.097 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苏勋智先生获同意票8664.097 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周捷先生获同意票8664.097 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4、关于在满足条件时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股权激励的议案
    同意票8664.097 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8664.097 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决议,经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张迎泽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1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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