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下称:交易所)于2007年1月26日发来有关问询 函,要求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作出 说明并就此事致函公司大股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莱钢集团)。
    公司股价自2006年12月18日收盘3.33元至2007年1月25日收盘7.93元,最低 价3.08元,最高价7.93元,波动幅度157.47%。期间,公司3次发布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公告,并于2006年12月26日发布公告,针对市场上关于齐鲁证券有限公 司(下称:齐鲁证券)借壳公司上市的传言进行了澄清。
    按交易所要求,莱钢集团于2007年1月29日复函说明:莱钢集团自介入公司 和齐鲁证券以来,依法通过该两公司的股东大会等法定途径行使出资人权利, 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干预两公司经营决策的行为。对于市场传言的事项, 从未作出任何研究和决策。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董 事及高管对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原因也不知情。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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