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酒店于2007年2月8日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 ,称公司股东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因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 合同纠纷,权利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 题的规定》,解除对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3307.5万 股股权的查封;上述股权中1653.75万股归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所有,另外 1653.75万股归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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