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认购韶能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7,500万股 ,占本次非公开发行的53.19%,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韶能股份总股本的8.91%。
    能源集团已于2007年1月30日将本次认购款项共计人民币26,100万元支付到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帐户。
    能源集团本次认购的股票有12个月的限售期,即从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 内不得转让。
    2007年1月19日,能源集团与韶能股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未来 将利用各自的优势发展电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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