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9日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及六届 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案报告:本次向不超过10名 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1.6亿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四川省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公司60%的股权认购 ,其他机构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二、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提案报告。
    三、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 股份比例共享的提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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