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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者自曝行业黑幕 房产中介设计陷阱引人就范

  在人们观念中,房产中介是个典型的香花与毒草并存的行业。它也成为近年来遭遇投诉最多的行业之一,宰客、欺诈等事件频频发生。

  房产中介给人们的房屋交易带来了便利,却也暗藏着诸多陷阱。面对消费者警觉意识的不断增强,房产中介也设计出了花样翻新的陷阱,引人就范。

  消费者屡屡中着

  “看到站台、电线杆上贴的那些出租房屋的小广告,我心里就没好气”,罗毅愤懑地对记者说。两个月前,刚刚调动工作的罗毅准备在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附近租一套两居室。一次在公交车站候车的时候,他无意中看到一张贴在站牌上的出租信息:一套月租1750元的两居室正在寻租。通常这个地段的两居室要2000元,于是罗毅拨通了小广告上的电话。

  据罗毅回忆,接电话人自称是某房产经纪公司的业务代表。他告诉罗毅,在离大望路不远的慈云寺就有两套月租1750元的房源。罗毅急于看房,便按照规定交纳了500元的看房服务费。然而,罗毅却被中介公司以各种理由带到康家沟去看另外两套房子。第二天,罗毅就接到了中介公司的电话,说慈云寺的房子已被人抢先一步租下了。罗毅要求退回服务费,可他们却不肯退还,并承诺一定给找到满意的房子。接下来两个月,中介总是故意推荐一些不是条件太差,就是租金太高的房源。罗毅苦笑地说:“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啊。”

  大学生史蓝最近也被房屋中介“黑”了一把。她通过中介公司租到了一套房子。当初协议的付款方式是“压一付三”,头一次就交了4400元。可刚住满了第一个月,中介公司就要求史蓝再付三个月租金,并拿出合同解释说,每个月都要“付三”。 史蓝拒绝支付,竟被中介公司撬锁,东西也被扔了出来。

  记者了解到,除租赁外,不少消费者在通过中介买卖房屋的过程中,也会遇到类似被忽悠的情况。中介公司通常是想方设法,吃了卖方,再吃买方,获取高额差价。“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宣传部部长张琛告诉记者,在他们2006年接到的各类投诉中,关于房屋中介的投诉占了很大一部分,问题主要是:虚假宣传、乱收费、轻许诺、合同中有霸王条款、偷换概念等。一些中介公司不具备中介资格,擅自从事中介业务。有的虽然具有合法中介资格,但却违章违法经营。有的向消费者提供虚假信息源,诱使消费者掏信息费。有的则与卖方串通一气,甚至不惜自己扮演“托儿”,不但轻松赚到中介费,还把违约的责任推给消费者,让消费者“有苦说不出”。

  从业者自曝黑幕

  记者联络到曾在中天置地等多家房产中介公司从事过房屋经纪的吴丹(化名)。她告诉记者,像罗毅这种状况就属于中了“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的圈套。她说,有些经纪公司特意发布走俏地段有低租金房源的假广告,吸引求租者。然后要求求租者看房前先交纳一定数额的中介费。等钱到手之后,就编造诸如联系不上房主等理由,告诉求租者需要重新寻找房源,而租金也随之马上调高。

  吴丹告诉记者,从招租广告到签订合同,都可能设下陷阱。目前常见的还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是扣押租房押金。也就是在房子租期到期后,房产中介借口房屋、物品有破损缺失、水电费没有结清等原因扣押部分押金或延迟退还押金。第二种是诈骗订金。房产中介在租房者看中某个房子之后,往往以房子很有可能被其他人租走为由,要求看房者交纳订金。而一旦看房者交了订金,中介就会找各种借口,造成交易不成功,且不退还订金。第三种是假免佣金 。宣称不收佣金,背后却大幅提高房租,收取高额差价。第四种是假扮房东。有的皮包公司租来一套房子,然后冒充房东将房子转租,最后携租金消失。

  此外,通过不正规的中介买卖房屋还隐藏着更大的风险。知名房地产 经纪公司“中大恒基”相关负责人张媛告诉记者,现金收房已被叫停,但很多中介公司又巧立名目,将现金收房改 名换姓,改变操作流程,不打“现金”的旗号,内容实质则和现金收房雷同。

  张媛介绍说,第一种是无差价现金收房。这个业务主要是为了控制房主,是限时卖房的另一种说法,中介公司会和选择这一项业务的业主,提前签定一份业主必须以一个价格出售的约定合同,如果在约定时间内卖不出去的话,中介公司会以这个价格付给业主或者是赔付给业主一定的违约金。表面上看,房主签了合同也没什么损失,但签订这样的合同之后,就只能让这一家经纪公司去出售,如果在别的公司登记会被视为违约,将赔付经纪公司一定金额的钱款。

  第二种是限时溢价分成。张媛说,这个业务的特点是变暗吃差价为明吃。就是和房主约定,价格卖高了的部分,由中介公司和房主按照约定的比例分成。这个业务因为比较透明,所以现在很多中介公司都采取。但是这样很容易出现房主和经纪公司之间的纠纷,也不保险

  第三种是以公司员工名义收购。这是一种新的变相收购的方式,在这个过程中,经纪公司不再出面,而是将收购的房产落户到业务员身上,这样业务员就可以以房主的身份去高价出售此房源,而出了问题时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监管者重拳整治

  记者从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了解到,仅北京,目前在房地产中介市场登记的合法中介就达两三千家,良莠不齐是客观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不少房屋中介公司就是一个门店、一部电话、一两人撑起来的。

  记者采访知名房屋经纪公司“我爱我家”得知,房产中介业利润主要来自于服务佣金,但这只对形成规模的大型连锁中介有效。而那些小中介门店仅靠佣金难以维持生计,也就滋生了低价收房、高价抛出,为客户设置种种陷阱吃占客户资金等等不正常现象。

  据了解,今年1月22日,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必须在银行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划转。资金划转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不得支取现金。 这一“新政”对房地产中介业的影响被认为是近年来最深刻的,也被寄希望于对整个行业发挥彻底净化作用。

  有专业人士指出,眼下,房产中介乱相还无法一下肃清,消费者要擦亮眼睛,选择信誉度好的中介公司。同时,注意不轻信口头承诺,要把所有的约定落实到书面合同条款里。(张子瑞)

(责任编辑: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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