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的明明是希望法院论定公司相关董事会决议无效,但到最后我被被告律师拐到了论定相关资产评估是否有效上。”昨天,武汉石油流通股股东黄志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有关他起诉武汉石油董事会决议无效一案庭审已经完毕,正在等待最后宣判。
庭审现场
黄志伟称“状况频出”
原告席上仅站着黄志伟,被告席上是武汉石油聘请的两位具有10年以上从业资质的委托律师。
据黄志伟称,开庭前他并没有聘请专业律师,因此在庭审现场“状况频出”,黄志伟表示:“准备不足导致我在现场原被告互相提问阶段几乎无问可提;与此同时,相关法院也减去了本应该有的最后陈词程序,这使寄最后争取希望于此的我失去了机会。总的来说,我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有两个细节我记忆很深,”黄志伟告诉记者说:“一是在庭审最后一个环节我突然发现还有份关于该公司不具有石油制品经营权的证据,当时审判长问被告代理律师是否能够回答这份实效性不强的证据,该公司律师立即回答不能,我想是因为他们对之前的辩护很满意,不愿因为最后一个细节变得不够从容。”“第二是庭审中我发现,我的证据被告很了解,但被告提供的证据就是一份武汉石油公司章程,剩下的都是口头答辩。庭审结束后,被告律师告诉我,为了今天的口头答辩,他们之前开了整整一天的专家会。”
另外在庭审现场,也出现了一些突发性的细节。据第三方声音表述,被告认为重组方案并没有给原告的利益带来损失,相反,武汉石油复牌后连续制造了4个涨停版,旁边的流通股东认为:“涨盘都打开了!停牌期间大盘上涨了30%多,4个涨停板只涨了5%,剩下25%难道不是中小股东的损失吗?”
武汉石油董秘:
股东在行使自己的权利
据本报记者随后采访到的现场第三方声音表述,武汉石油在本案开庭前后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并且相关代理律师在开庭前曾表示过“针对武汉石油董事会决议的反对呼声很高,案件的进展也很棘手”等言论。与此同时,在平时庭审过程中只有一名法警的法庭里,那天却出现3名法警维持秩序。
昨天下午,记者连线到武汉石油董秘蒙弘,希望他能够就本次中小股东起诉公司一事发表看法。蒙弘表示,黄志伟起诉董事会决议无效是在行使股东的权利,但对于案件本身蒙弘不愿发表太多言论。
当被记者问及公司将如何面对股改被否一事时,蒙弘表示现在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公司股改难以通过。另外,公司的重组方案正在等待证监会的批文。而对于大家都很关心的相关资产评估机构做出武汉石油总资产3.88亿元人民币的结论是否正确,蒙弘表示现在还无法评价。
作者:崔吕萍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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