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完成后,民生银行的原第七大股东淡马锡控股公司的股份被进一步稀释,被挤出前十大股东之列
    A股市场迄今规模最大的一次定向增发,在历经波折之后,终于水落石出。
    3月19日出版的最新一期《财经》杂志报道,由于发行规模巨大,此次增发,对于民生银行的股东结构乃至董事会构成都可能产生冲击,增发股份的分配格局因而成为各方虎视眈眈的焦点。
    最终,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共获得4.1亿股的申购额度,合并持股占10.72%,保持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另两家老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共获3.6亿股;一向青睐银行股的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6亿股的认购额度,占据了民生增发后总股本的4.93%,双双晋身为民生银行的新前十大股东。
    出人意料的是,光大证券也获得了3000万股,成为民生银行的新股东。
    这次增发完成后,民生银行的原第七大股东淡马锡控股公司(增发后持股3.26%)的股份被进一步稀释,被挤出前十大股东之列。
    《财经》报道称,民生银行的此次增发已经尘埃落定,但仍留给投资者诸多疑问。最让外界不解的是,同为外资股东的国际金融公司(IFC,增发前持有民生银行1.07%股份)与淡马锡同时无缘认购;被拒绝的原因是,由于监管当局限制无法参与定向增发。
    据《财经》记者了解,外资未能增资的障碍,在于2006年1月商务部等五部委《关于外资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限制。该文件称,外资以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方式取得上市公司A股股份的,投资可分期进行,但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
    这一《管理办法》所指,意味着外资增持A股只有两条路径:一是成为持股超过10%的战略投资者,二是通过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增持。对于民生银行的外资股东来说,第一种路径并不可行,因为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实施办法》,询价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低于1亿股,询价对象及其关联方合计最大申购数量不得超过6亿股。按这一限制,外资股东不可能通过这次增发使得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达到10%,也就无法成为“战略投资者”。
    该《管理办法》还规定,通过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方式进行战略投资的,要先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事先确定引入外资战略投资者的事宜,并报送商务部和证监会批准。如此,外资就不可能通过询价的程序来参加定向增发。至于QFII方式增持,外资亦未采用。
    尽管有着法律上的障碍,《管理办法》仍然留有操作空间,即“特殊行业有特别规定或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但是,民生银行此次增发并未针对外资做这一方面的努力。最终在此次事关银行治理的重大调整中,外资只能作壁上观。
    令人瞩目的另外一点,是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此次并没有进入定向增发名单。“两会”期间,东方集团董事长张宏伟曾就此事对《财经》记者表示:“不参加定向增发,钱不是问题。”至于什么是问题,张没有回答。
    最终,民生银行的新进入者扮演的均为财务投资者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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