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15日召开三届十八次董 事会及三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6年度末总股本121566.9万股 为基数,每10股派1.10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名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2007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申请额度不超过20亿元, 本议案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一年。
    六、同意公司出资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浩成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下称:浩成创业)实施增资,增资后的浩成创业将与上海张江科技投 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下称:科技投资)等4家企业共同以 现金出资方式参与组建张江汉世纪创投公司(暂定名),由新公司完成对具体项 目的投资。新公司的注册资本拟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浩成创业及科技投资拟 各自出资3亿元,各占其30%的股权。新公司首期注册资金为认缴出资额的20%。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七、授权委托公司经营层,在2007年度内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购买公 司房产的客户在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时,提供总额不超过2.7亿元的阶段性连带担 保,担保期限自按揭银行与购房客户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购房客户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小产证)之日止。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4月12日下午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 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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