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2007年4月9日有关通知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16000万股,该核准通知自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日前,公司接实际控制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汽集团)通知 ,江汽集团已于2007年4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复文件,中国证监会对江汽 集团按照有关规定公告的《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并同意豁免江汽集团因 认购不低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32%导致持有公司股份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 30%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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