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6日召开四届十八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调整原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建华支行申请2007年贷款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2亿元;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贷款;期限 均为一年。
    四、同意吴盛辞去公司董事、董秘职务,公司董事会将在三个月内聘任新董 秘,在此期间由公司副总经理付百林代行董秘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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