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6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及五届六次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06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890387486股为基数,每10股送0.7股转增1.3股派0.08元(含税) 。
    二、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通过续聘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调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议案,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新会计准则。
    六、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以上有关事项尚需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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